消委會測試:三星Note 8電池表現勝iPhone 8 Pl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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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11/15 19:06
最後更新: 2017/11/16 18:13
消委會測試15款智能手機,量度在日常使用情況下,其電池可使用的時間,結果發現樣本表現參差,續航力相差達25小時,而三星Galaxy Note 8的電池表現,較蘋果iPhone 8 Plus優勝。
消委會與多國的消費者組織合作,測試15款本地有售、價格由1,099至8,188元的4G智能手機,樣本主要在歐洲購買,測試項目包括手機功能、拍攝、通話、上網等功能。其中電池表現的測試,各樣本充滿電所需時間差異大,由1.5至3.5小時不等。
測試模擬在侍機、上網、打電話等使用情況下,電池充滿後可使用時間由18至43小時不等,相差逾1倍。其中最持久凡的型號為華碩Zenfone 3 Zoom,耗電最快的是Sony Xperia L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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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又指,Galaxy Note 8的電池表現,較iPhone 8 Plus佳,尤其是後者需較長時間充滿電,但可使用時間卻較短。不過,在拍攝功能上,iPhone 8及8 Plus則拋離其他手機,以5分滿分,有4.5分,試驗人員指其人像模式攝影及慢動作功能效果卓越。
消委會建議,「大機」首選三星Galaxy Note8、蘋果iPhone 8 Plus、HTC U11,整體評分較高;「細機」則是iPhone 8表現較優秀。